声明公告
时间:2018-09-29
现恒龙公司郑重声明,除恒龙公司本身以及依法授权项目经理王恒松之外,其他任何人不得代表恒龙公司签署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综合楼、食堂外装饰工程相关的工人工资的结算协议、材料款结算协议、借条、欠条等任何具有经济性质的合同或者协议,江苏恒龙公司对此一律不予认可,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公司联系电话:0517-83645930
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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